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CSA)相关专家也指出,如果中国大陆的4家企业全部放弃应诉或者败诉,将对中国整个LED行业带来灾难性的影响。因为对方申请的是普遍排除令,如果我们选择弱势和解,可能仅需要支付少量费用,但将会对刚刚起步的国内LED企业带来灭顶之灾。
“我们和广州鸿利光共同应诉,是从大局出发,从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出发,义无反顾。”4月18日,国内两家涉案企业深圳市洲磊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洲磊)和广州鸿利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鸿利)在中国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牵头下联合应诉,预计将共同承担常规为300万美元的应诉费用。而超毅光电子和佳光电子两家企业以诉讼费用过高企业无力承担为由,放弃联合诉讼。
“在行业联盟的组织和领导下,我们委托了中国和美国两家资深律师事务所,正在做不侵权抗辩,现在还在答辩阶段。总的原则是以行业大局的利益出发,争取以最小的经济代价换取最大的受益。”
曾光明表示,“目前看来,胜诉的可能性较小,但因为我们及时应诉在先,只要是在应诉后和解,虽然要承担一定的费用,但整个行业便可免于普遍排除令,免受灭顶之灾。”
目前,国内LED企业负责人纷纷表态要积极重视此次事件,要参与联合应诉,并表示会出钱出力,共同解决巨额的诉讼费用,同时纷纷建议由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与产业联盟牵头,组织募捐,并争取政府方面的支持,一定要打赢这场官司。
美方不只是为知识产权
有专家指出,美国越来越多的企业正利用“337调查”这一特有的法律频频对中国商品设置障碍,其真正目的不在于保护知识产权,而在于保护自己的市场份额。其主要做法是首先针对我国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出口产品或者规模较小的企业提起调查申请,进而利用禁止令限制我国相关行业所有企业对美出口。
据统计,从1986年第一起有关中国的“337调查”开始,截至2007年6月,涉及中国内地产品的“337调查”共达53起,占调查总量的9%。其中有46起案件涉及发明专利纠纷。“337调查”已成为美国抵制中国产品既有效又省钱的重要手段。
反观深圳以及全国LED行业的发展态势,便能深刻地体会到美国方面的忧虑。
以洲明科技为例,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从零起点到销售过亿仅用了3年时间且仍在迅猛发展之中,而其近期的改名换标行为的目标更是十分明确———为布局并进攻国际市场做好一切准备。同时,这家公司并不是一个人们想象中的普通中小企业,其经营的两大块业务中,显示方面作为制造服务商,其供应量已可挤入国内前三;照明方面更是从一开始就在不遗余力地打造自己的品牌,积蓄力量欲与国际照明领域“三大巨头”试比高。但在发展的同时,以往从没考虑过的知识产权问题也成为成长的烦恼,让他们开始重新考量自己的发展战略。
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CSA)相关专家表示,此次调查涉及到不少国外大企业,在国内涉及的企业规模不大,目标并没有直指国内规模化企业和上游芯片制造企业,因此我国涉案企业的应诉能力是不容忽视的问题。另一个不利因素是,丰田合成和Osram两个大企业曾在2005年的地方法院申诉中与RothschildG.F.Neumark达成和解,而Lumileds也在上月达成和解,这会对目前被诉的企业会造成一定的压力。
此外,“337调查”本身的特性也加大了本案的难度,“337调查”申请门槛低但制裁措施严厉,相较于反倾销,耗时更短,费用更高昂。猝不及防的应诉方须在有限时间内,准备生产经营的所有材料,而且申诉动辄数百万美元的律师费用也让中小企业难以应对。但对原告,即使败诉也没有赔款约束。
笔者同时了解到,针对美国的“337调查”,国内企业已有胜诉的先例。
去年7月1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签署正式文件,决定终止对深圳3家企业数字万用表的“337调查”。这是继电池、木地板和打火机之后,中国企业在“337调查”中的又一次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