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程安排
报到布展:2007年12月11日—12月12日
开幕式:2007年12月13日(9:30—10:00)
展览:2007年12月13日—12月15日
撤展:2007年12月15日下午
参展范围
各类光源产品展区:新型普通照明灯泡、卤钨灯泡(包括单端、双端、反射式等);荧光灯(包括直管型、环型、紧凑型、异型等);高强度体放电灯(高压纳灯、金属卤化物灯等);各类辐射光源(红外、紫外等);高频无极灯;霓虹灯;发光二极管(LED)各类交通运输及信号灯;
灯具及灯饰展区:手电筒、LED手电筒、民用灯具、建筑灯具、工矿灯具、太阳能灯具、投光照明灯具、室内灯具、空气净化等环保灯,公共场所灯具、嵌入式灯具、船用荧光照明灯、船用防爆灯具、道路照明灯具、特种车辆标志灯具,防爆灯具,水下照明灯具,应急灯具;
专业灯光及配套设备(霓虹灯、舞台、电影、电视灯光)展区:调光控制设备和各类控光器件(光控、声控、红外感应器件、调光台)展区;
照明电器产品配套元器件、零部件展区:各类开关、电线、电缆、继电器、镇流器、触发器、变压器、绝缘材料、电子元件、灯头、灯座等;
照明电器产品专用材料展区:荧光粉、电子粉、石英管、玻璃管(壳)、电级材料、钨丝及其它专用金属丝材;
户外照明展区:室外/街道照明、建筑照明、商业照明、工程照明、体育馆照明、园林、公共场所照明、防爆、工矿照明等;
照明电器的专用检测设备(仪器或装置)展区;
企业产品认证、杂志、媒体展区;
参展费用 (注:双面开口展位加收20%费用)
展台类型A区B区境外企业
标准展台¥10800元/9m2¥9800元/9m2$3300元/9m2
室内光地(36m2起租)¥1100元/m2¥1000元/m2$330元/m2
标准展位费用包括:(长3米x宽3米x高2.5米)、三面围板(白色)、公司中英文楣板、1个电源插座(500W以内)、2支日光灯、1张咨询台、2张折椅、地毯、垃圾篓等。
空场地费用包括:展出场地、地毯、保安服务、展位清洁服务。
会务费:每人500元,用于会议资料、参展证、午餐、纪念品等。
会刊及其它广告
会刊尺寸:210mmx285mm,请于2007年11月20日前将菲林或设计稿交至组委会。
封面:¥25000元封底:¥20000元封二:¥15000元封三:¥10000元
扉页:¥12000元彩整版:¥6000元黑整版:¥3000元文字整版:¥2000元
拱门:¥2000元/天气球:¥1000元/天条幅:¥2000元/期请柬:¥10000元/3万张
参展申请程序
①参展企业确定面积及选定展位。
②填妥参展申请回执(合同)并签字盖章,然后将该表传真或邮寄至承办单位。
③展位确定后,参展企业须在7个工作日内将展费的50%或全款汇入组委会账户,否则,承办单位不予保留参展申请所确认的展位,余款在11月10日前汇出。
④参展企业非经承办单位同意,不得撤消参展申请,所交订金概不退还。
⑤组委会将于展前一个月将参展商手册寄给参展单位。
⑥大会会刊将免费为参展企业刊登企业简介(200字内)。